2006年3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雇人催讨工钱反而被人敲诈
沈佩明 喻雪华

  受害人陈某恐怕做梦都没想到,他为了讨1000元工钱,却被敲诈了5000元。日前,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田后高、杜世涛、李加平、冷付华、钟祖福被德清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
  陈某在多次向老板钟某追讨1000元工钱未果后,未想到走法律途径,反而“雇佣”了田后高等5人帮他去追讨,承诺事成后给200元“慰劳慰劳”。没想到,这5人去讨了几次也没讨到,反而是陈某自己去讨到了。由于工钱是自己出面讨到的,陈某便将当初的“承诺”忘得一干二净。这回,田后高等5人不干了,他们调转枪口,将讨债的各种手段用在了“雇主”身上。5人找到陈某,对他一阵拳打脚踢后,又拿出菜刀威胁说:“过去答应的劳务费不给,现在涨价了。”挨不过拳脚的陈某无奈之下只好给了他们5000元“辛苦费”。
  受害人陈某至今后悔不已:“早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追讨工钱,就不会遭受皮肉之苦了。”